一、取得毕业资格条件
1、成绩全部合格。
2、大专学生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获得素质合格证书。
3、离校清单各部门手续办理完善。
二、毕业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毕业证发放时间为7月1日—7月2日,各院、系、部毕业生原则上按以下时间返校办理毕业证领取手续,具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
院、系、部 |
领取地址 |
领取时间 |
1 |
智汽学院 |
二实训楼403、406 |
7月1日 |
2 |
土木工程系 |
四实训楼326、318 |
7月1日 |
3 |
艺术与公共服务系 |
四实训楼227 |
7月1日 |
4 |
农业技术系 |
四实训楼107 |
7月2日 |
5 |
会计系 |
四实训楼312、303 |
7月2日 |
6 |
信息技术系 |
四实训楼412 |
7月2日 |
7 |
商务管理系 |
四实训楼419、403 |
7月2日 |
8 |
中专部 |
一实训楼105、107 |
7月2日 |
三、毕业生返校须知
1、做好监测健康状况。返校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监测、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返校时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扫学院场所码、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入校。
2、无出境及中高风险地旅居史、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者,可返校。无出境及中高风险地旅居史,返校前出现发热、乏力、咽痛、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及腹泻等其他异常健康情况,须及时到医院排查治疗,无异常并出示7日内核酸检查阴性证明后再返校。
3、对经我省口岸、非我省口岸入境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完成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程序,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学院同意后方可返校。
4、有中高风险地区所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返校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做好旅途防护。返校旅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防护用品,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
四、离校清单手续办理及地点
学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各部门(旧版离校清单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不用盖章)办理离校清单手续。就业协议书未交的学生需将就业协议书交班主任处;办理图书馆手续、信息中心手续需持一卡通。
五、领取毕业证要求
学生将完善手续的离校清单交给各院、系、部毕业证发放的教师,并领取毕业证及相关材料(毕业证内页、毕业证外壳、报到证)。领取时须在毕业证领取登记表上签字。
学生本人不能来校领取而委托他人代领毕业证的,受委托人须凭委托材料,即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才能代办、代领毕业证。委托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用于计财处手续办理,一份用于领取毕业证等资料。手续不齐全不予代办、代领毕业证。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相关手续。
六、其他说明
1、成绩审核不合格但退课后能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在网上或计财处交费后在教务处203领取毕业证,在现代教育中心205A招生就业处领报到证。
2、成绩不合格、学分审核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请参加十月份的毕业后补考,达到毕业条件后在教务处203办公室领取毕业证。毕业后补考时间和要求在下学期公布,毕业证领取时间注意教务处网站的通知。若在毕业后两年内仍未能修完学分,将无法取得毕业证。
3、需要改派报到证的到招生就业处张英涛老师处(0832-2261439)改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原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档案接收函、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没有照片的学生,大专生须到新华社拍照后将照片带回方可领取毕业证;中专生补交照片后需待教务处统一到教育局盖钢印方可领取毕业证。
教务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