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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届中专毕业生毕业前补考、2016届大专13-14-2和14-15-2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25 11:09:35

各系、部、院:

根据2015-2016-2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学院将于2016年5月28-29日在新校区举行2016届中专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和2016届大专毕业生(11五高、13大专)13-14-2学期和14-15-2学期课程重修考试,为保证本次考试顺利实施,现将本次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6年5月28-29日。

二、考试形式:理论课程、机考课程由教务处组织,集中进行测试,实习、实训类课程由各系、部、院自行组织。

三、考生条件:

1、2016届中专毕业生毕业前补考:我院2016届中专毕业生(即13级中专毕业生、11五高前四学期课程);

2、2016届大专13-14-2和14-15-2学期课程重修:13级大专学生在2013-2014-2学期、2014-2015-2学期有不合格课程的同学,11五高学生后六个学期有不合格课程的同学。

四、报名程序:

1、13级中专学生:根据系统导出的考试名单查询自己考试科目→联系中专部教办主任,确认考试课程→计财处交考试费用→持缴费发票回中专部教办主任处登记考试课程。

2、11五高、13大专学生:根据系统导出数据查询个人考试科目→联系系、院教办主任,确认考试科目→计财处交考试费用→持拿缴费发票回系、院教办主任处登记考试课程。

五、缴费标准:中专学生20元/科(含11五高前四学期课程),大专学生按重修标准缴费(含11五高学生后三年的课程),正常补考科目不缴费。

六、其他事项:

1、11五高、13大专学生在现所在系、院报名,13中专在中专部报名。

2、考生考试科目为系统导出数据,只包括必修课程和学生已选的选修课程,学分未选购需补修的同学,请自行核实个人所差学分,并在系、院作好补修登记。

3、公共任选课不安排考试,若有不合格的,请考生自行办理退课手续。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5月18日下班前各部门上传报名数据。

5、各系、部、院于2015年5月20日前统计本部门考试科目,并上传统一考试试题。

6、本次考试的具体安排将于5月25日左右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请报名参加考试的同学及时查看。

7、考生自行到计财处缴费,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来校的可委托校内同学或老师到计财处缴费。同时,为方便考生缴费,考试当天,计财处将安排老师在教务处办公室(办公楼203)收费。

8、交费后,考生需保管好自己的缴费发票,考试时凭缴费发票和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无缴费发票或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9、请各系、部、院广泛加强宣传,利用多种渠道通知本部门学生及时查看考试科目,缴纳考试费用,并根据安排准时回校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16年4月25日

   电话:0832-2262348(院办)2265927(招生)2101395(成教)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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